Creators Connect

妮子 follow

@rongtunice

Followers0

Blogs98

Video0

Comments0

02-03-2016

股权众筹监管即将** 又将新增几大亮点

中国证监会于1月29日周五的例行会议上发布了关于股权众筹的监管政策正在制定中的言论。继2014年12月18日证监会发布的《办法》之后,一直没有**正式的监管政策。但这次证监会正面回应称股权众筹的管理细则正在制定中,那想必离和大家见面就不远了。同时有消息传出本定于6月开启的股权众筹试点可能会推迟到年底。
  时代大环境下股权众筹的飞速发展
  国内股权众筹的发展历史并不长。点名时间于2011年7月在中国上线,可以说是当时国内第一家众筹平台,誉为中国产品众筹行业的先锋。2013年国内第一个股权众筹案例才诞生,距今发展也才几年时间。
  虽然股权众筹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股权众筹的发展势头不可低估。业内人士将2015年称为“众筹元年“,也是“股权众筹元年”。行业发展高度集中,平台数量急剧攀升,股权众筹模式和产品不断创新。据笔者了解,截至2015年底,全国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达303家,其中股权类众筹平台数量最多,达121家,占全国总运营平台数量的39.93%,而各种类型的股权众筹项目更是数不胜数。
  股权众筹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不是偶然。首先,股权众筹是一种新型金融业态,它开启了股权投资的低门槛时代,优质项目的汇集、投资渠道的便捷以及投后管理服务都是传统机构无法比拟的。其次,股权众筹可以解决中小微企业或个人融资难的问题,这将会吸引一大批企业进入股权众筹行业;另外,国家层面对股权众筹的发展持支持态度,这为股权众筹的发展奠定了一个很好的政治基础。2015年作为股权众筹发展元年,是风口正起的关键点,而2016年,将会是股权众筹大展身手的 一年。
  无监管政策发展制约
  虽然股权众筹正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另一大热点,但是,由于股权众筹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项目回报周期长,所以国内股权众筹项目的风险高,成功率低。并且,由于股权众筹的法律界限模糊化,使得股权众筹就有可能会触碰到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
  2015年5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件股权众筹案件,即股权众筹平台“人人投”与餐饮企业诺米多的融资合同纠纷。而这也是国内首例股权众筹案件,也为后来股权众筹监管细则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除了有可能会触碰到法律红线外,股权众筹的运行机制还不规范,存在多方面问题,如股权众筹平台盈利模式不清晰、领头人及平台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融资者的知识产权缺乏保护、信息披露简单粗糙以及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健全等种种问题,都是阻碍股权众筹发展的大问题。笔者认为,只有等股权众筹监管细则对这些方方面面的细节进行规范,才能使得这些阻碍迎刃而解,股权众筹才能发挥它本身的融资等功能。
  股权监管的几大注意点
  股权众筹正处在互联网金融的风口上,亟需监管细则的**。证监会多次表示股权众筹监管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原定于今年6月**有可能将再延迟,但有望在2016年面世。笔者认为,股权众筹监管细则的**,将会有以下几点注意点:
  1、对股权众筹的定义将明确。在证监会看来,众筹是在线上的小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不能满足“线上”、“小额”两个条件的机构都会被拒之门外。同时,对额度也有“两头小” 的限制,即融资人的单笔融资金额要小,投资人一年内或单笔的投资金额也要小。投资人如需进行大额投资,必须通过平台的合格认证。
  2、对众筹网站的信息披露将会严格把控。披露融资项目时,一般会披露融资项目简介、主体、融资计划、商业模式,但详细的信息只能披露给众筹平台的注册用户。投资者想要成为众筹平台的注册用户,必须提交真实的身份信息等资料,众筹平台必须核实投资者的****。
  3、对平台的评级和评价制度将会细化。现在,有些众筹平台上已经出现了所谓的专业人士对项目进行评价,一些跟投的人会根据评价作出投资的决策判断。但如果他们与融资人串通把价格抬高,就会提高投资人的投资风险,因此不能随意进行评价。
4、对众筹平台的资金托管将会有更明确规定。新规**后,众筹平台的项目资金必须由第三方来进行监管和托管,这有利于对平台资金流向进行监管,有效的防止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
 本文由融都科技【众筹系统http://www.erongdu.com/zcxt/】转载!

©2025 16J.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