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2016
锐普财经—发改委督查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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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消息,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范围包括党中央、国务院重点部署规范的相关领域收费;“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其他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此次督查的重点包括涉及“双创”相关收费、涉及民间投资相关收费、涉及“放管服”相关收费、涉及外贸相关收费等。 全面督查于8月22日-9月22日展开,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对本地区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全面部署督查。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拉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9月1日-9月22日发改委将选取部分省份进行实地抽查,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打折扣、搞变通,边减边增、明放暗管的情形,以及其他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遏制涉企乱收费行为。9月23日-10月10日发改委将根据各地督查情况和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地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通知全文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围绕涉企收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严格标准、同步整改的原则,对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的重点收费领域,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牵头或参与印发的各项涉企收费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彻底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国家各项涉企收费政策落在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对相关收费要同步研究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 二、督查范围和重点
(一)督查范围 党中央、国务院重点部署规范的相关领域收费;“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其他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二)督查重点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重点部署规范的相关领域收费 1、涉及“双创”相关收费。督查是否存在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不规范涉企收费项目,是否研究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 2、涉及民间投资相关收费。督查民间投资领域是否存在各种评估、登记、审计等收费多、乱收费、乱摊派情况,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问题等。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2号)。 3、涉及“放管服”相关收费。督查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环节,是否存在没有法定依据擅自设立评估事项并收费,或者虽有法定依据但收费标准偏高的情况。政策依据:《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国发〔2016〕30号)。 4、涉及外贸相关收费。督查是否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商务等部门电子政务平台是否存在不规范收费问题,港口、保险、运输、银行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等。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 5、涉及人才发展相关收费。督查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是否存在没有法定依据,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情况。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 6、涉及安居工程相关收费。督查城镇安居工程项目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减免政策等。政策依据:涉及安居工程相关收费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