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2019
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产权70年就是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70年。房产的使用权是70年,房产住宅从开发建造出来到销售的一般时间是1到3年,而房屋产权的实际寿命也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发生过改变。
所谓的70年产权指的是指所购买的房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作为地上物的房屋本身,按照物权法应该是永久属于购房者自己的。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我们平时就说房屋使用权年限是70年。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
1、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自己居住或者把它卖掉,可以任意处置。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子不损毁,你就能一直拥有,这属于个人私有财产。
2、土地使用权则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顾名思义,你只有使用的权利,不属于你所有,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一般来说,商品房脚下的土地,最高使用权限为70年。我们所说的房子70年产权,说的就是土地使用权限。
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若当土地使用权已经届满后没有申请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来源:http://www.loupan.com/bk/24786.html
所谓的70年产权指的是指所购买的房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作为地上物的房屋本身,按照物权法应该是永久属于购房者自己的。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我们平时就说房屋使用权年限是70年。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
1、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自己居住或者把它卖掉,可以任意处置。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子不损毁,你就能一直拥有,这属于个人私有财产。
2、土地使用权则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顾名思义,你只有使用的权利,不属于你所有,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一般来说,商品房脚下的土地,最高使用权限为70年。我们所说的房子70年产权,说的就是土地使用权限。
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若当土地使用权已经届满后没有申请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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