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2017
证监会:3年内环保违法违规不得IPO
7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发布会上表示,最近3年内收到环保相关行政处罚或者收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公开发股票。
张晓军表示,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证监会在监管理念、制度设计、审核把关方面,不断引导市场参与主体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证监会明确在三个层面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硬杠杠,其中首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证监会为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支持鼓励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在以下三方面强化了各市场主体的环保意识:
一是在发行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强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根据首发办法及再融资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最近36个月内存在违反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公开发行股票。
二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等规定;违反环保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三是积极推动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证监会积极开展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研究、调研工作,推进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中明确,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等规定;违反环保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环境保护等问题。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也规定,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本文参考文章来源于:合肥环保工程http://www.hfytc.com
张晓军表示,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证监会在监管理念、制度设计、审核把关方面,不断引导市场参与主体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证监会明确在三个层面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硬杠杠,其中首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证监会为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支持鼓励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在以下三方面强化了各市场主体的环保意识:
一是在发行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强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根据首发办法及再融资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最近36个月内存在违反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公开发行股票。
二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等规定;违反环保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三是积极推动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证监会积极开展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研究、调研工作,推进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中明确,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等规定;违反环保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环境保护等问题。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也规定,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本文参考文章来源于:合肥环保工程http://www.hfy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