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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16

金柚网-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是否受领取时间的限制?对于失业保险相信大家都不会太陌生,因为我们所在的企业通常都会缴纳“五险一金”,这其中就包含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能够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物质补贴,对促进再就业有着推动作用。所谓居安思危,即便目前大家有着稳定的工作,也不妨多了解一些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今天金柚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失业保险领取条件以及领取期限,供大家参考。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
  1、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期限,本条规定了三档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别为12个月、18个月和24个月。这三档期限为最长期限,并非实际领取期限,实际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的重新就业情况确定,可以少于或等于最长期限。
  2、累计缴费期限
  累计计算缴费期限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促进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积极性。
  3、再次失业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职工失业后,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职工如果重新就业,则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重新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重新计算缴费时间。这样,失业人员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可能会少于可以领取的最长期限,即会存在一个剩余期限。如果职工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可以根据重新计算的缴费时间来领取失业保险金。除此之外,如果再次失业人员还有前次失业期间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则可根据本条规定,将再次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后的期限最长也不能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以上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领取条件、领取期限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有其它疑问可致电当地人社局进行咨询。金柚网是全国首家100%在线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五险一金缴纳、跟踪查询、线上转移、咨询等全方位在线社保服务,更有薪酬管理、商业保险、人事管理及福利商城等一站式人力资源在线管理服务,致力于让人力资源变得更简单,全面开启中国社保无死角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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