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019
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不是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用区块链
经济察看网 记者 黄蕾 12月1日,在由新华社眺望智库主办,主题为“新形势下的金融业革新与开放”的第四届中国新金融顶峰论坛2019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针对目前金融业应用区块链技术提出了本人的见地。他表示近期留意到金融业对区块链的讨论和理论十分热烈,其中也呈现了一些将区块链神化、泛化的杂音。
依据察看与考虑,他以为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集成创新,在促进数据共享、进步协同效率、建立可信体系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在金融范畴的确具有很好的应用场景。但是也要苏醒地认识到,区块链各组件技术的成熟度存在差别,不同金融场景对区块链平安、性能、功用等请求也不尽相同。当前区块链更多的是应用于供给链金融、贸易融资、市场证券化等存在多方买卖且信任根底较弱的特定场景,并不是一切的业务都要用区块链,也并不是一切的数据都要上区块链,更要避免有的人借这个时机来蹭热点,或者加上他们本人的东西。当前,需求担任任地向社会提高相关的金融和科技学问,让大众可以分明地理解到这些背景状况。他以为金融行业只要找准了应用场景,并且与其他技术有机地、有效地分离运用,才干使区块链技术创新优势和经济社会价值真正得到充沛彰显。
接着,李东荣提出要着力推进制度建立,引导金融科技守正、向善。目前有很多从业机构在倡导守正创新、科技向善的运营理念,他以为这样的理念是客观务实的。但是,再好的理念也需求有制度保证,当前在新技术、新应用、新形式不时涌现的状况下,要确保金融科技一直走在守正向善的开展道路上,更应该注重制度的鼓励约束作用。依照强根底、补短板、零适用、延迟性的准绳,以金融数据管理和信息维护、金融科技应用平安管理,金融科技产品检测认证,金融科技学问产权维护,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协作标准等内容为重点,与时俱进地补充完善,包括法律规则、监管规则、自律规范、内控机制等一系列的制度布置。加快构成多层次的金融科技制度体系,把金融科技创新放在制度的防火墙内,把金融科技风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金融消费者置于制度的维护下,坚决防止“唯技术至上”、“有技术可任性”等一些错误的理念和行为。
当前,金融科技蓬勃开展,金融账户数据的关联性和交互性不时加强,金融活动的实时性和不连续性越创造显,金融风险构成的穿插性和复杂性愈加突出。一切的这些变化都对金融监管的实时性、精准性和穿透性提出了更高的请求。
因而,李东荣指出要积极开展监管科技,加强金融科技的管理才能。必需依照国度金融管理体系和管理才能现代化的请求,综合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等前沿技术,依法合规地树立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公共数据交融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对偏重于机构监管、分业分段监管、事前准入监管的传统监管形式停止顺应性的调整优化,要与时俱进,不时优化,逐渐地完成规则数字化翻译、数据实时化采集、风险智能化剖析、结果可视化呈现等监管科技功用,使金融监管部门在防控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可以更为主动、愈加有效。
李东荣在多年的调研中发现,很多机构普遍反映引才难、引才贵、育才慢、留才难,他以为这是当前金融科技创新开展面临的共性难题。他指出当前我国金融科技人才总量紧缺与构造失衡并存,领军型专家、复合型人才和创新型团队相对缺乏,金融人才的科技素养和科技人才的金融素养有待提升,国际金融科技人才资源与国内市场交融机制亟待完善。上述这些问题还需求依托政府、市场、社会多方的力气,采取多种措施逐渐地加以处理。
依据察看与考虑,他以为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集成创新,在促进数据共享、进步协同效率、建立可信体系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在金融范畴的确具有很好的应用场景。但是也要苏醒地认识到,区块链各组件技术的成熟度存在差别,不同金融场景对区块链平安、性能、功用等请求也不尽相同。当前区块链更多的是应用于供给链金融、贸易融资、市场证券化等存在多方买卖且信任根底较弱的特定场景,并不是一切的业务都要用区块链,也并不是一切的数据都要上区块链,更要避免有的人借这个时机来蹭热点,或者加上他们本人的东西。当前,需求担任任地向社会提高相关的金融和科技学问,让大众可以分明地理解到这些背景状况。他以为金融行业只要找准了应用场景,并且与其他技术有机地、有效地分离运用,才干使区块链技术创新优势和经济社会价值真正得到充沛彰显。
接着,李东荣提出要着力推进制度建立,引导金融科技守正、向善。目前有很多从业机构在倡导守正创新、科技向善的运营理念,他以为这样的理念是客观务实的。但是,再好的理念也需求有制度保证,当前在新技术、新应用、新形式不时涌现的状况下,要确保金融科技一直走在守正向善的开展道路上,更应该注重制度的鼓励约束作用。依照强根底、补短板、零适用、延迟性的准绳,以金融数据管理和信息维护、金融科技应用平安管理,金融科技产品检测认证,金融科技学问产权维护,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协作标准等内容为重点,与时俱进地补充完善,包括法律规则、监管规则、自律规范、内控机制等一系列的制度布置。加快构成多层次的金融科技制度体系,把金融科技创新放在制度的防火墙内,把金融科技风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金融消费者置于制度的维护下,坚决防止“唯技术至上”、“有技术可任性”等一些错误的理念和行为。
当前,金融科技蓬勃开展,金融账户数据的关联性和交互性不时加强,金融活动的实时性和不连续性越创造显,金融风险构成的穿插性和复杂性愈加突出。一切的这些变化都对金融监管的实时性、精准性和穿透性提出了更高的请求。
因而,李东荣指出要积极开展监管科技,加强金融科技的管理才能。必需依照国度金融管理体系和管理才能现代化的请求,综合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等前沿技术,依法合规地树立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公共数据交融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对偏重于机构监管、分业分段监管、事前准入监管的传统监管形式停止顺应性的调整优化,要与时俱进,不时优化,逐渐地完成规则数字化翻译、数据实时化采集、风险智能化剖析、结果可视化呈现等监管科技功用,使金融监管部门在防控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可以更为主动、愈加有效。
李东荣在多年的调研中发现,很多机构普遍反映引才难、引才贵、育才慢、留才难,他以为这是当前金融科技创新开展面临的共性难题。他指出当前我国金融科技人才总量紧缺与构造失衡并存,领军型专家、复合型人才和创新型团队相对缺乏,金融人才的科技素养和科技人才的金融素养有待提升,国际金融科技人才资源与国内市场交融机制亟待完善。上述这些问题还需求依托政府、市场、社会多方的力气,采取多种措施逐渐地加以处理。